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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毁惠民自行车追究刑事责任

发布时间2013-12-17 13:32:44 作者: 来源:

流浪少年烧毁10辆惠民自行车

被控寻衅滋事罪,在法庭上说“无聊,感觉很好玩”


日期:[2013年12月17日]  版次:[HB01]  版名:[惠州读本]  稿源:[南方都市报]  


    昨日上午,烧毁惠民自行车的19岁少年出庭受审,被鉴定患有狂躁症的他表情有些飘忽不定。南都记者 陈伟斌 摄



    “因为捡废品的人一般都骑着自行车,而我没有,所以很生气,决心要把自行车全部烧掉,让他们也没车骑。”

    南都讯 记者张广军 通讯员陈署涛 潘子璐 昨日,多次火烧惠民自行车的男子宋琴琴在惠城区法院受审,他被控寻衅滋事罪。案件的背后,则是一个流浪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人生。

    宋琴琴是江西大余人,身材瘦小,今年19岁,2013年7月23日、28日和8月6日凌晨时分,宋琴琴先后四次,在四个惠城区“惠民自行车”站点,用打火机点燃共十辆自行车的后轮塑料挡泥板,导致车辆损毁,其中一次,他还在雨中撑伞烧车。最后,宋被蹲守了8夜的广东惠民运营公司员工和派出所民警抓获。事后经过鉴定,这些被损坏的自行车共价值人民币五千八百多元。

    宋琴琴被抓后,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其为狂躁症,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。而在2012年,宋琴琴就因为抢劫,被东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缓刑两年,并被处罚金一千元。

    昨日,公诉机关指控宋犯下寻衅滋事罪。法庭上,他很轻松,对所犯之事都给予承认,说是无聊,感觉很好玩,称“反正(车)是国家的。”(实际为私人公司所有)。

    而面对公诉机关称其“任意毁损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”的指控。宋琴琴不屑地说:“什么严重后果?不就是几辆自行车吗!”他称,没人员伤亡,也不是大的火灾,一点儿都不严重。庭审结束,审判长胡锦辉对被告宋琴琴进行教育时称,惠州不仅是本地人的惠州,也是外地人的惠州,惠民自行车为本地人服务,也为外地人服务,希望大家共同努力、共同维护政府的惠民设施。

    昨日法庭没有当即宣判。据了解,根据我国刑法,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    他的故事

    曾是留守儿童

    住在烂尾楼里

    宋琴琴说进看守所后没有家人来看望

    宋琴琴出生于1994年5月,有父母、爷爷、还有一个姐姐。他的轻松笑容背后,是一个留守儿童亲情的缺失。

    宋琴琴的父母很早外出打工,他从小学四年级开始,跟着爷爷生活,只有过年时能见到父母。上到初中,他成绩不好,不愿意上学。2008年国庆节,宋琴琴到了在深圳打工的父母身边。一家人租住在一间小房子,宋琴琴则在快餐店打工,“当时每月800元。”

    但是,跟父母住一块,双方合不来。面对父母管教,宋琴琴抵制、不服从。“跟爸爸吵架厉害后,我就离家出走!”因此,家人经常找他。

    去年,宋琴琴又离家出走到东莞,在街上游荡,因没钱实施了抢劫,被东莞法院判处一年九个月徒刑,缓刑二年。后来,他去到快餐店打工,一个月赚2000多元。

    2012年12月,宋琴琴辞工,到了惠州。开始身上有钱,吃住在宾馆,花完后他就住进了市区人人乐商场旁边的烂尾楼里,这里是流浪汉的聚集地。他说,自己白天睡觉,晚上出来活动,沿街捡废品,一个月可卖七八百元。“天气热就到河里洗澡,睡不着,跟其他流浪汉聊天。不想回家。”

    为什么烧自行车?法官表示,宋曾说,因为捡废品的人一般都骑着自行车,而他没有,所以很生气,决心要把自行车全部烧掉,让他们也没车骑。但是,宋琴琴自己强调说“好玩”。

    说起烧车经过,宋琴琴很轻松。“不知道他们(指警察)在旁边(蹲守),等他们过来,我早就跑到附近了。一个家伙跑过来,问是不是你烧的?我说不是,就把我拉回去了,拉到派出所了。”他说着这些显得很开心,忍不住笑出来。宋琴琴说,进看守所后,没有家人来看望,而且提起家人,他并无感情的流露。对未来,他希望能穿好、吃好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来源:南方都市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