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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

发布时间2012-09-19 13:42:14 作者: 来源:

重点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

住建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

2012年9月18日惠州日报要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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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出台指导意见,提出大城市、特大城市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,重点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;中小城市要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。

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,即到2015年,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步提高。市区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45%以上;市区人口在500万以上、建成区面积在320平方公里以上或人口在200万以上、建成区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50%以上;市区人口在200万以上、建成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55%以上;市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65%以上;其余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70%以上。

此外,三部门要求各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基本路权。